赣云看点丨@江西人,双十一“剁手”之前,请收好这份维权小锦囊!

它来了

它来了

它带着数不清的商品

看不懂的规则

算不明白的折扣来了

虽然玩不明白

可是谁能抵挡“买买买”的诱惑呢?

今年“双十一”

10月20日启动

足足持续23天

你可以逃过“光棍节”

但是无法不对“双十一”动心

二十多天总有一天会成为“尾款人”

为了让大家能够放心大胆地“剁手”

今天特地献上法律大餐

助力各位“决战双十一”!

付过的少量定金

都是“巨额”尾款的预告

一时冲动付了定金

还有后悔的机会吗?

案例一

买家:看主播推荐冲动了,定了一箱烫染用洗发水,我的定金能退吗?

卖家:定金是要不回来了。如果未在期限内付尾款,定金也不退还。

买家:我不买了都不行?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法律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温馨提示

“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退。若支付定金后后悔怎么办?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熬夜、凑单、等“光棍节”

就是为了省点钱

过几天一看

却是明降暗涨的陷阱?

案例二

买家:有双鞋我盯了很久,就等双十一下手,结果发现它偷偷涨价了!

法律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

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这一秒还是尾款人

下一秒就成了收件人

有的快递十分钟送到

有的却永远无法抵达

案例三

买家:一有快递车着火,我就担心我那还没有送到的十几件快递。我的快递要是着火或者丢了怎么办?

法律点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快递签收前,货物损坏或损毁的责任由商家负责,买家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同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如果卖家未能及时重新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一定赔偿。如果不想继续购买该商品,也可以向卖家申请退款。

对于贵重物品,最好要求卖家进行保价,避免快件丢失维权困难;签收方在签收物品时,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货物一经售出

概不退换?

这你说了可不算

案例四

买家:这衣服我穿着不是很合适,可是店家说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吗?

法律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温馨提示

如果是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对于“主动找上门”的退款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有可能是诈骗!

君不见君

全靠一根网线连通

付款前“亲亲亲”

付款后却不见人

案例五

买家:我与商家发生纠纷怎么办?

首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以下途径供参考——

向购物平台维权

向消协投诉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向公安机关报警

温馨提示

在网购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

法律锦囊已经备好

其他的就各凭手速和钱包了

我们“吃土”的时候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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