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2021年,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江西省20个乡镇(街道)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江西为试点工作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10月21日,江西召开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涂迎九介绍了我省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涂迎九介绍,我省20个乡镇(街道)纳入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分别为,九江4个,景德镇、萍乡、赣州各3个,上饶、吉安各2个,南昌、鹰潭、宜春各1个。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在规划和方案中明确各项试点目标、整治区域、主要内容和空间布局等整治任务。”涂迎九说,整治完成后,补充地籍调查,办理不动产登记。
同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统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试点区域内确有需要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有增加等原则,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涂迎九说,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单位给予整治区域内各项建设使用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对于通过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整治验收核实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耕地产能指标和旱地改造为水田指标,可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在省域范围内优先流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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