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以清杂为由砍伐林木? 村民多方反映无果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为建公墓,在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林木,被砍的有些树木直径达到20厘米。”近日,江西省进贤县张公镇老王村村民反映,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涉嫌非法砍伐林木,村民多次劝阻无果。

记者采访时,张公镇政府回应,村民所称的砍伐林木实际上只是“清杂”行为,林业和森林公安部门都已进行现场核实。

然而,记者从林业和森林公安等部门获得的回复,与张公镇政府的回应相反。

村民:未办理手续砍伐林木 如今生活受影响

在进贤县老王村委会叶家村小组附近有一片山地,林木茂密,中间一块方圆几亩的空地显得格外扎眼。空地上挺立着稀疏的杉树,地面堆积着砍倒的树木,有些树木明显是连根拔起。当地村民指着树告诉记者,其中部分树木直径超过了20厘米。

叶家村小组组长叶冬水说,早在上世纪60年代,村民们在此陆续种植了数百亩杉木,每亩大约600余棵。今年9月,有村民发现,突然来了一群工人进行砍伐,砍完后就将树木运走,不知运往何处。

树木被砍伐并运走(图片由村民提供)

“我们赶紧来阻止,但他们还是继续砍,直到前一阵子才停下。”叶冬水说,被毁坏的林地大约五六亩,树木大约三四千棵。“由于我们村地势比林地低,每逢下雨,裸露的泥土都会流到村里的水塘,影响村民用水。”

为此,叶冬水和其他村民多次向张公镇政府和老王村委会反映问题,得到的解释是为方便开展公墓建设,村委会聘请工人对选址地砍杂清障,除去丛生的杂草,砍掉影响大树生长、人员出行的矮灌木及杂枝。

进贤县张公镇政府回复砍伐林木一事的函件(部分)

在叶冬水提供的一份《进贤县张公镇政府回复》中,记者看到,南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贤县森林公安、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于10月9日到现场核实,认为该行为不是捣毁公益林和林地,属于建设公墓山清杂行为。

“我们收到回复后,专门找了林业和公安部门,他们表示张公镇政府并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他们从未说过这是‘清杂行为’。”叶冬水告诉记者。

进贤县张公镇政府

镇政府:为建公墓“清杂” 手续正在办理

记者来到进贤县张公镇政府,镇党委书记黄道文向记者出示了进贤县发改委在去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贤县张公镇邵窝等八个村委会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和进贤县民政局在今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张公镇老王村委会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村民反映的这片林地叫做公社林场,我们在这里选址建设公墓都是获得立项批复的。”黄道文强调,镇政府和村委会砍伐的都是杂木,不是把一片树林全部砍光,现场还留了许多树。

黄道文解释,镇政府之前向林业部门报告过此事,并请他们到现场看过。“他们说这个(砍伐)没事,不是毁林,而且土地性质还是林地,不需要办砍伐证。后来考虑墓地里面有的土地需要硬化,我们就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目前,这个手续正在办理中。”

(村民提供)

对于村民反映的被砍树木直径过大,不属于杂木的情况,黄道文表示:“砍的杂木有大有小,村民特意要拍那些大的吸引眼球。对于杂木的概念,林业部门也没界定,我认为那种十几、二十厘米的也是杂木。”

相关部门回应:未说过“清杂” 不是杂木

记者随后联系了进贤县林业局一位张姓负责人,他在电话中表示,张公镇政府并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至于是不是杂木,你也应该清楚,草是草,树是树,其他的我不便多说。”张姓负责人说完这些,便称有事,挂断了电话。

“这哪里叫杂木,20厘米的直径,这是好大的树,他们是在骗人。”进贤县林业局林政股副股长郑荣杰看了现场照片后表示。

郑荣杰说,镇政府如果要在林地上建设公墓,在获得项目批复后,还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没有办理证件就砍伐,违反了相关法律,要接受行政处罚,并恢复植被。一旦砍伐达到一定数量,森林公安部门还要介入。”

“今年9月,我们接到了相关反映,也和县林业执法大队到了现场,但从未说过这是‘清杂行为’。”进贤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汪辉告诉记者。

汪辉解释:“该问题首先应由林业执法部门和镇政府进行调查。按照‘行刑对接’原则,如果砍伐数量达到15立方米,或者砍伐面积达到10亩,才会移交公安介入调查。”目前,进贤县森林公安局没有收到移交的手续。

对于进贤县张公镇老王村委会林木被砍伐一事,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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