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湖管理和保护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11月1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江西省河湖管理和保护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义泉介绍全省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情况。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河湖处处长李洪任,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文颖 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义泉先生,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先生,省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先生,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河湖处处长李洪任先生,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先生,请他们介绍全省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吴义泉先生作介绍。

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义泉(文颖 摄)

吴义泉: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记者朋友介绍我省河湖管理保护以及“十四五”时期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安排有关情况。

大家都知道,江河湖泊是行洪的主要通道,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就保障水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

我省江河湖泊星罗棋布,管理保护任务重,难度大。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全面开展“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实施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计划,生态优势持续得到巩固提升。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牛鼻子”。水利工作一直处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随着我国治水矛盾发生深刻变化,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针对不同时期河湖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里的水”,持续强化水资源与节约保护,加大江河湖泊监管力度,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河湖采砂管理,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智慧化,不断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涉水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下面,我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介绍。

一、重拳治理河湖乱象

一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2018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作为河湖管理的重要手段。全省共排查“四乱”问题137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46公里,清理非法占用河湖水域面积超过85万平方米,清理非法采砂点178个,清理非法砂石量近3万立方米,打击非法采砂船只69艘,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超过10万吨,拆除违法建筑约32万平方米,清除非法围堤76公里,清除非法网箱养殖43万平方米,清除 违规种植大棚近1万平方米,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

二是大力开展非法矮围清理整治。我省始终将非法矮围整治作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内容,将非法矮围整治纳入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一并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要求各地落实整治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对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省水利厅部署全省重点水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截至目前,我省共处置完成41处非法矮围,拆除非法矮围49公里,恢复自然水面6.7万亩。我们还将结合禁捕退捕,进一步摸排、清理长江、鄱阳湖矮围问题,保障河湖行洪畅通无阻。

三是圆满完成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2018年以来,我省以实际行动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对境内152公里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开展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相关市县通力协作,全省共拆除长江干流码头项目46座,规范提升码头项目76座,腾退长江岸线4645米,拆除建筑物面积2.3万余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6万余方,复绿面积10余万平方米。我省长江干流沿江美丽风光带亮点纷呈。

二、依法依规管理河湖

一是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结合河湖长制工作,整合形成“全省河湖划界地理信息数据库”,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划界成果省级复核。其中,河道划界999条、岸线长度7.7万公里,湖泊划界113个、长度0.5万公里,明确了河湖管理边界线。

二是加强涉河项目审批与监管。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做到应审尽审、应查尽查。从源头上防范侵占河湖水域和岸线问题发生,对审查发现可能影响行洪安全的坚决要求整改到位。2021年以来,已完成省级权限内涉河项目审批31个。对于已审批项目,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2021年,对2015年后审批的111个项目进行逐一复查,防止超规模、超范围等批建不符的问题发生。

三是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实施。我省已完成长江(江西段)、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通过对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在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岸线的多种功能,实现岸线资源的有效利用、科学保护,促进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坚决打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水利厅按照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集中开展了多轮次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水库运行管护,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但由于我省中小型水库众多,病险数量不少,截至2020年底,我省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的病险大中型水库25座、病险小型水库1566座,需要在5年内全面完成除险加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库安全。今年8月,根据国务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水库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执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二是切实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三是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是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五是持续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六是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同时,明确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投入责任、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保障措施。

各位记者朋友,“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水利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个领域,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最大程度释放“生态红利”,让江西大地的每一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高质量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水利支撑。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徐承:谢谢吴厅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新华社客户端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客户端记者:科学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加强河湖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请问省水利厅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向爱农(文颖 摄)

向爱农:依法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是依法涉河管理的基础支撑,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今后依法行政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全省河湖划界范围为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水利普查名录外省市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流、湖泊,以及地方上报的水利普查名录外的河流和湖泊,共涉及河流 999 条,湖泊 113 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湖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为统一全省河湖划界标准,规范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省水利厅制定了《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举办了划界技术培训,开展了多轮次的技术指导,并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各地划界成果进行了复核,指导各地修正完善。在各县级人民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河湖划界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共完成划界999条河流,113个湖泊,划界河岸岸线总长7.7万公里,划界湖岸线总长0.5万公里。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河湖划界工作。一是继续指导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复核修正河湖划界成果,提高成果的系统性、完备性、精确性;二是结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强化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三是加大河湖划界成果的宣传力度,为河湖管理和保护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中新社记者(文颖 摄)

中新社记者:2018年,我省在深入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湖长制。请问我省近两年取得了哪些治理成果?

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邹崴(文颖 摄)

邹崴:2018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部署、高位推动,有力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有序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全面实施”走向“全面见效”。

一是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8年的90.7%上升到2020年的94.7%,提升了4个百分点,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全面消灭了V类及劣V类水体,水更“清”了。

二是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强化。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清河行动”,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来,累计排查、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6474个,有力促进了河湖的管理和保护,河更“畅”了。

三是大力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全省累计完成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超889.44亿元,711个村自主创建为水生态文明村,流域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景更“美”了。

四是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全省各级2万余名河湖长认真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9万余名巡河员、保洁员、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主动参与,“河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面形成了“河湖长+河长办+责任部门+基层河湖管护队伍”齐抓共管格局,力更“强”了。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幸福河”为目标,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持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全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图景。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从刚才发布人的介绍中,我们感到,近年来,我省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请介绍一下我省河湖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吴义泉:我首先介绍一下我省河湖基本情况。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3700多条。根据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统计,全省现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67条,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86个。长江干流152公里流经江西,我省境内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从东、南、西三面汇流注入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经调蓄后由湖口注入长江,形成一个完整的鄱阳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流域面积16.2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全省国土面积的97%,约占长江流域面积的9%。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从四方面推动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遏止河湖乱象。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农村河湖延伸,实现全省河湖全覆盖。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对“四乱”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二是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加强划界成果运用。推动五河一湖一江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将水域岸线按规划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河湖划界成果运用,让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线真正成为水利部门的“阵地线”,依法进行河湖岸线管控的“红线”。

三是加强涉河项目监管,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许可、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一律不得许可。加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特别需要介绍的是,今年5月1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房的通告》,严禁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处理 , 在建的一律停止建设。我们将严格落实通告要求,切实规范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房等工作。

四是加强河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一张图”,将河湖管理范围线、河湖“四乱”问题、涉河审批项目等相关信息数字化、图示化,提高河湖管理效率。比如,将划界数据导入手机APP软件中,根据明晰的河湖管理范围线开展外业现场检查,实现河湖巡查过程中现场定位、现场取证,提高河湖清障治乱工作效率,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凤凰网记者(文颖 摄)

凤凰网记者: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政府管理事务的难点。请介绍一下我省河道采砂规划管理情况。

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河湖处处长李洪任(文颖 摄)

李洪任:河道采砂规划是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证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因此,制定科学的采砂规划十分必要,是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需求,是稳定河势、保障防洪、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需要。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自2002年以来,在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已先后开展多轮河道采砂规划。在2017年1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对采砂规划给予明确规定,采砂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编制,编制过程中,需严格征求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等主管部门意见,严格执行各个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避让各类保护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保护保育区、生态红线等,切实加强我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各地应严格执行。始终坚持和发挥采砂规划在采砂管理中的引领管控作用。

我省最新一轮《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年)》于2018年底获省政府批准,2019年1月印发实施。长江江西段采砂规划纳入《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7月获水利部批准并印发实施。全省其它有采砂任务的60个县(市、区)管辖的河道均编制了采砂规划,并获政府批准实施,实现了河道采砂规划全覆盖。

目前,全省各地严格按照采砂规划依法对规划采区实施采砂审批许可,严格执行定量、定船、定功率、定点、定时“五定”现场监管管理,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江南都市报记者(文颖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近年来,我省在打击非法采砂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做好采砂执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省水利技术中心主任苏立群(文颖 摄)

苏立群: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强化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概括起来,是“三个重点”“两个联合”。首先介绍“三个重点”。

一是开展砂石源头监管。强化采区作业旁站式监管,以采砂船舶(机具)为监管重点,严格按照“五定”要求进行采砂作业。全面落实“采运管理单”制度,建立进出场计量、登记、统计等制度,既有效控制采量,又确保河道砂石来源明晰。依法规范工程疏浚等涉砂项目监管,积极推行砂石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依法采砂。

二是开展采砂船舶治理。全面推进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点建设,对各集中停放点采砂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设备,实时监控。规范采砂船舶的有序移动,按规定对采砂船舶的移动实行“移动证”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移动的采砂船舶。对查获的“三无”船舶,依法没收,切割销毁,斩断非法采砂工具链。

三是加强重点水域执法巡查。科学、合理制定巡查方案,加强重点敏感水域日常执法巡查。在非法采砂易发多发时段实行驻点执法,开展智慧执法巡查,在重点敏感水域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24小时视频巡查,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查找非法堆砂点,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依法查处。

接下来,介绍“两个联合”。

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我省以长江、鄱阳湖和五河干流为重点,联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春雷”行动、非法采砂专项打击行动、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月活动等一系列河道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内容涵盖省市县联合执法巡查,交界水域市、县联合执法巡查,非法采砂船舶(机具)切割销毁观摩会等。2018年以来,省市县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00余起,切割销毁400余艘非法采砂船,切实遏制非法采砂船舶乱停乱放、到处流窜、伺机偷采情况。

二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整治。2020年,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九个部门,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紧盯河道采砂“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的全过程,每年开展全省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同时,依托省委政法委鄱阳湖联谊联防机制,与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在鄱阳湖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并在蛇山岛长期驻点执勤,平均每年开展600余人次巡逻执法,共同维护鄱阳湖水域正常秩序。

徐承: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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