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检察机关重拳打击寄递毒品犯罪

江西新闻广播讯(记者刘宜河、余月萌)记者今天(29日)从宜春市检察院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宜春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毒品犯罪,依法办理寄递毒品案件,2017年至2021年10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寄递毒品案件13件36人,起诉11件27人,其中甲基苯丙胺(冰毒)7800.3克,海洛因563.79克,大麻1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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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检察机关打击寄递毒品犯罪、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新闻发布会现场

针对近年来该市寄递毒品案件上升趋势明显,涉及企业范围广,跨省输入明显,涉案毒品种类多、数量大,案件查处难度大等特点,宜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准确把握打击寄递毒品犯罪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融入全市禁毒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了一批重特大寄递毒品犯罪案件。

同时,宜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合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毒品案件质效;落实预防方针,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推动禁毒综治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宜春市检察院对重大寄递毒品案件5件13人进行同步审查逮捕,挂牌督办3件3人。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寄递毒品案件5件15人,提前介入率达83.33%;办理毒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92件582人,适用率达72.39% 。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典型案例。

下一步,宜春检察机关将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持续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完善禁毒防控体系建设,为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平安宜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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