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黄玉婷 摄)

12月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召开江西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介绍2021年江西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余朝晖,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二级高级警长高飞,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陈禹,省药监局药品经营监管处二级调研员曾春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黄玉婷 摄)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女士,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余朝晖女士,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二级高级警长高飞先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陈禹先生,省药监局药品经营监管处二级调研员曾春华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何桑女士作介绍。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桑(黄玉婷 摄)

何桑:

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省三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勿使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省的基金监管工作,省委书记易炼红、叶建春代省长及分管副省长先后多次提出明确要求。这些关怀指示,为我们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强劲的工作动力。

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11月组建以来,坚持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开局“硬仗”,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强化震慑、改革引领,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尽心尽责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全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创造了良好条件。截至今年11月底,三年来,全省累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3万家,其中,行政处罚5069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23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320人,其中,56人移送司法部门;累计追回医保资金17.07亿元,其中,行政处罚2.87亿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653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效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工作中,我们着力做到“三个坚持”:

第一,坚持重拳打击,强化“不敢骗”的震慑,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一是全面查。结合经办稽核全年目标任务,全省12个统筹区年均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万家。省级层面通过组织开展设区市之间交叉检查“秋季攻坚”行动、专项治理“回头看”、省级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各统筹区进行抽查,确保每年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行政检查。其中,2020年督促省本级被检单位补缴保费581万元,追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资金710.66万元;今年,继续对省本级69家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和3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二是严自查。把自查自纠作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前置环节,做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2020年,全省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8341万元;2021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医保基金审计反馈问题依单自查自纠,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253万元,并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三是清存量。今年,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开展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从2021年5月1日实施后,一旦发现依然存在的存量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罚,扎实推进医保违规问题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将我省2018—2020年以来的375个存量问题处理到位,追回医保资金9549万元。

四是重飞检。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和设区市“秋季攻坚”交叉检查。特别是今年,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等问题,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开展检查,全省共发现“三假”案例61个,追回资金1528.01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对南昌、上饶、吉安飞检反馈问题的后续处理,共追回资金1.18亿元。

五是抓监测。聚焦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医保政策运行、基金使用管理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经办机构这五类监管对象设立17个省级行政检查监测点,全面开展数据监测和分析,有效找出疑点问题,做到精准监管。

第二,坚持广覆盖宣传,提升“不想骗”的自觉,营造共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探索“十个一”宣传方式,每年4月份,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春雷行动”,创设“以案释法”品牌,集中曝光典型案件,宣传稿件在新闻媒体的阅读点击量连续两年超过3000万人次。

二是加强日常宣传。融宣传于日常监管、经办稽核全过程,通过实地走访,进学校、进城区、进农村,播放情景宣传片、动漫视频专题片,形象生动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省级层面,局领导带队,深入省属医院和街道社区,点对点宣讲医保政策;九江市,通过标志性建筑“胜利碑”进行夜间楼宇宣传,滚动播放全社会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标语;赣州市,制作《兴国山歌》和《山鹰斗老雕》等客家情景剧,生动演绎“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政策。

三是狠抓《条例》宣贯。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实现省市县培训对象全覆盖。着力压实基层宣传培训责任,直接面向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案例式解读、知识竞赛等方式,打通《条例》入脑入心的“最后一环”。

四是推进行业自律。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2020年召开定点零售药店提醒座谈会,对违规分店多、违规金额较大的定点连锁药店负责人进行集中预警。同时,依托省医院协会、省药师协会、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搭建平台,线上向我省10万多名医药工作者和医保管理人员宣讲医保政策,增强守规自觉。

第三,坚持改革引领,筑牢“不能骗”的防线,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制度引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西省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描绘了我省到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1+6+3+5”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出台《设区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将打击欺诈骗保纳入设区市平安建设考核,进一步压实市县监管责任。制定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全省共聘请903名社会监督员,提供各类举报线索96条,兑现举报奖励20例。

二是突出法规建设。出台江西省医疗保障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专家论证会,省司法厅内审会、立法协调座谈会,加快推进《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尽量避免在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中,存在畸轻或畸重现象。

三是突出部门联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联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和飞行检查等重大行动,做好行刑、行纪衔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向司法部门移送14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6名违规参保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30例,涉及公职人员31人,初步形成“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突出试点带动。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宜春高安市5个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城市开展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智能监控试点示范工作,均在国家局终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金监管经验做法。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的形势依然严峻,定点医药机构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有待增强,基金监管对象多、链条长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基金监管工作还任重道远。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基金监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结合《江西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提出的“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目标任务,推进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集中宣传月“春雷行动”、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和省级飞行检查“秋季攻坚”行动,加大“两试点一示范”经验推广,加快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尽心尽责守牢管好全省人民的“看病钱”“救命钱”。谢谢大家!

徐承:谢谢何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好,开始。

新华社记者(黄玉婷 摄)

新华社记者:请问我省在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举措?

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余朝晖(黄玉婷 摄)

余朝晖: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始终把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扎紧监管篱笆,加快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省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方面,搭建了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四梁八柱”。2020年1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江西省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推出5个方面20项措施,明确了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1+6+3+5”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确立了我省基金监管改革的“四梁八柱”。

另一方面,推进了基金监管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构建了基金监管新格局。全省11个设区市通过建立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结合经办机构全年稽核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相衔接的全方位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累计追回医保资金17.07亿元(其中,行政处罚2.87亿元)。通过率先全国其他省份在省级层面设立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并实现11个设区市设立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全覆盖,尤其是赣州市,走在全国前列,率先设立医疗保障监督执法局,我省初步构建了“行政监管、经办稽核、基金监测”三位一体的基金监管格局。二是智能监控实现新突破。跟进全省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智能监控子系统的运用在11个设区市实现了全覆盖,进一步发挥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功效,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管,推动实现对基金使用的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三是信用管理实现了新跃升。我省积极开展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正在积极构建。四是综合监管形成了新局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和协同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了医保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专家审查、飞行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二是强化智能监控制度。加快构建全省医保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应用大数据手段,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三是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分类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和积分管理制度。四是凝聚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春雷行动”,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江西日报记者(黄玉婷 摄)

江西日报记者: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离不开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大力支持,请问我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促进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陈禹(黄玉婷 摄)

陈禹:近年来,我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决落实行业管理责任,配合医保部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行业治理。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建章立制,部署启动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民营医院管理年、不合理医疗检查等7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样本外送及外购药品器械、关键岗位和风险岗位轮岗交流等8项制度,不断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是强化合理用药,降低治疗成本。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推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国家谈判药品有关政策落地,强化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不断提升合理用药诊疗水平。2020年全省入网医院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较2019年下降1.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较2019年下降11.6%。同时,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联合省医保局先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及“回头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对732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设区市交叉检查。今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医保局完成国家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任务,组织对全省17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共同推进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加快机制建设,注重政策协同。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培训,严格履行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主体责任,指导其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医务人员薪酬和培养评价等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引导公立医院主动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下一步,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决策部署,结合《江西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协同医保、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保基金规范合理使用。

新法制报记者(黄玉婷 摄)

新法制报记者:我们关注到,随着医保基金规模扩大,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骗取医保基金。请问我省公安部门在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方面是如何做的?未来有什么新举措?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二级高级警长高飞(黄玉婷 摄)

高飞:今年4月,省公安厅会同省医保局、省卫健委部署开展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打团伙、追赃款、建机制,对各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欺诈骗保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打掉了章贡区厚德医院、上饶东大肛肠医院等医疗机构骗保团伙,追回医保基金280余万元。主要措施有:

一是强化摸排线索。全省公安机关相关警种主动与医保、审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多策并举,广辟线索来源。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获取违法犯罪线索,实施精确打击、规模打击。

二是强化破案攻坚。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重点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特别是牵涉医疗机构案件,成立由各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刑侦及相关警种部门参与的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省公安厅对重大骗保案件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资源,全力攻坚破案。对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职业收卡人等环节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全面查清涉案资金流向,及时冻结被骗资金,全力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的经济损失。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医药机构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联合省医保局制定出台《江西省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行动、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将在侦查打击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医保部门,加强“行刑衔接”;抽调精干力量参加2021年省级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同时,省公安厅专项办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基层责任,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将专项整治行动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持续加大打击诈骗医保基金力度,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多措并举、整体发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江西卫视记者(黄玉婷 摄)

江西卫视记者:通过政府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开展飞行检查,需要有资金保障。请问我省财政部门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调研员欧阳青波(黄玉婷 摄)

欧阳青波: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救命钱”,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2021年1-11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572.23亿元,总支出553.36亿元,基金累计结余677.46亿元。如此大的基金规模,确保基金安全至关重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助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

为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2019-2021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资金3137万元,用于提升基金监督检查水平。同时,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通过调查、核查、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落地落细。

二、健全监管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违规医保基金追回路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完整,省财政厅会同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追回违规医疗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本地就医违规资金从基金支出户按险种原路退回,异地就医违规资金通过在异地就医平台扣除清算款方式予以追回,罚没款按规定缴纳至同级财政国库。截至目前,全省追回违规基金及收缴罚没款共17.07亿元。

三、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举报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营造共护基金安全浓厚氛围,联合省医保局印发《江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10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92例举报奖励金10.6万元。其中,九江市今年11月按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一笔高额举报奖励,奖励金额2万余元。

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做好违规医保基金追缴和资金保障工作,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贡献财政力量。

省政府网站记者(黄玉婷 摄)

省政府网站记者:请问药品监管部门如何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买药钱”?

省药监局药品经营监管处二级调研员曾春华(黄玉婷 摄)

曾春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各级药监部门落实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持续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和整治,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销售药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为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4月,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利用半年时间,对全省药品流通环节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药品来源、储运条件、处方药管理、执业药师配备的情况。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813家次,零售门店12346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4097家次,全省共计罚没款672.4万元,立案571起,将5件违法案源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有效规范全省药品经营秩序。

二是推进药品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药监部门正在开发推进智慧监管药品追溯信息系统,加快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与药品追溯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争取尽早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目前,麻精药品、国家集采品种等5类重点品种药品已基本完成追溯对接,下步将分阶段、分步骤地向普通药品推广。

三是强化集采药品质量监管。我省现有4家生产企业、54家批发企业在生产经营此类药品。从今年4月起,省药监局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家次,对6个中选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检,抽检8批次,全部合格;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4家次、医疗机构2077家次、零售药店671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83份,跟踪督促企业在第一时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是密切跨部门工作协同配合。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更加紧密、更为顺畅的分工协作机制,做到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药品质量监管、医保资金规范使用监管既各有侧重,又互通有无,共同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治的良性互动。

在今后工作中,药监部门将继续担当实干、忠诚履职、严格监管,坚守药品质量安全红线,使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心、放心,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为共同看牢百姓“看病买药线”贡献一份力量。

经济晚报记者(黄玉婷 摄)

经济晚报记者:近年来,飞行检查作为一种行政检查方式,被广泛运用于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请问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省医保局是如何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的?取得了什么成效?

余朝晖:2019-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连续3年派出飞行检查组,对全国各省(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检查。我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组织81人次先后前往山东、内蒙古、西藏、黑龙江等省(区)参加国家飞检,并参照国家飞行检查做法,积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飞行检查,初步形成了以“省级飞行检查、市县交叉检查”为主要模式的监督检查工作格局,较好发挥了飞行检查“利器”作用,为促进基金监管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飞检规范逐步健全。参照国家飞检规程,我省研究制定了飞检操作规程,总体上划分为前期准备、现场检查和后续处理三个阶段,各个阶段紧密衔接、环环相扣,规范统一了13种飞行检查相关执法文书,组建了由43个学科1587名临床医学专家组成的医保基金监管临床专家库,构建起监督检查守护基金安全的严密链条,进一步增强了飞行检查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是飞检机制不断优化。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对象有序开展飞行检查,特别是今年,省医保局首次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抽调市县(区)医保、公安及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业务骨干和公开招标产生的第三方机构人员约280人,组成6个飞检组对11个设区市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列出的各类医保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同时,将定点零售药店、审计发现违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举报线索涉及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检查范围,着力做实检查过程、做优检查结果,让飞检发现的问题、涉及的违规金额更加精准,真正体现出飞检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三是飞检效应日益彰显。目前,我省飞行检查对象已涵盖了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既抓大又顾小,既查欺诈骗保又管“跑冒滴漏”,体现出全面性、针对性的有机统一,又注重沟通交流,让被检机构不仅知晓“哪里违规”、还帮助弄清“为何违规”。2020年,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对11个设区市194家医疗机构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共追回资金5500万元;2021年,继续对17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省级飞行检查,目前正紧张有序推进飞行检查后续处理工作。从检查情况看,接受飞行检查的医疗机构发现问题率100%。我们欣喜看到,通过近两年来的飞行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徐承: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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