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近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202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
开工任务:全省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为6.28万套(间)。全省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为2623套。全省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062个小区、343420户、18711栋、3295.73万平方米。全省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7.91万套。
基本建成任务: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为579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为70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33842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2021年计划任务的1277个小区、424185户、19814栋、3717.77万平方米。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75288户。
根据计划,2022年8月底前,各市、县2022年度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新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就地建设的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市、县要力争早开工。
2022年5月底前,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率达到75%。各市(县、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
2022年8月底前,各市、县2020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1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2022年10月底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工。(王纪洪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张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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