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6月2日上午,上饶市召开“6·5”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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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4月上饶市河流共监测44个断面,监测169点次,达标率为100%。全市1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止今年5月28日,上饶市空气优良率98%,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

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城市污染面源三源共治,通过一手抓减排、一手抓监管的工作要求,全力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

完成全市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含7个应急备用水源),并规范建设了保护区标识。完成市级备用应急水源建设,是全省最早建成备用应急水源建设的设区市。全市完成132个乡镇级及“千吨万人”以上村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率100%,全部批复。

强化土壤防治监管责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对社会公开。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2021年对全市67宗“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4个问题,限期整改的13个均已完成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19个问题,限期整改的11个,10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40个问题,限期整改的35个,31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49个问题,限期整改的32个,29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中,限期整改的21个,5个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2021年全市共关停取缔“小散乱污”45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处罚金额1210.916万元。全市新环保法配套办法适用案件共16件(含涉嫌犯罪案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件、限产停产案件6件、行政拘留处罚案件5件(其中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

今年1-4月,上饶市利用《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3起,处罚金额123.86万元。

环境监管严把准入关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2021全市共对581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其中市本级审批73个项目,否决项目23个。今年1-5月,全市共对175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同比减少10.2%,其中市本级审批16个项目,同比减少5%。

法制建设深入推进

2021年全市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60件次,办结54件,市本级办理5件,赔偿金额达3134多万元。两个赔偿案例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全年举办共11场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接待企业620家,接待人数649人,受理问题460个,现场答复、解决问题452个,收集意见建议115条,不断受到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生态创建亮点突出

2021年上饶市生态创建工作再获突破,万年县、德兴市和横峰县被命名为第六批省级生态县(市);全市4个生态乡镇、25个生态村获得市级命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县1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2个、省级生态乡镇91个、省级生态村132个、市级生态村901个。

下一步,上饶市将继续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聚焦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进一步凝聚“一座城、一条心”的合力,坚定“一起拼、一定赢”的信心,切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第一等的工作”奋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徐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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