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与东莞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今视频讯 6月7日,记者获悉,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推动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结合与东部城市间既有协作、合作、交流等情况,吉安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与东莞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合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

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促进对口合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立足东部城市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比较优势,促进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实现“1+1>2”的合作效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瞄准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重点领域引导东部城市和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加强合作。

吉安市与东莞市对口将开展哪些合作呢?

《工作方案》聚焦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重点领域,明确了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为扎实开展对口合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围绕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强合作,为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革命老区是我国宝贵的红色文化基因库,老区精神可为现代化建设凝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要结合对口合作,把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积极支持赴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学习交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太行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老区精神等伟大精神。鼓励共同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共同搭建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平台,合作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革命老区红色遗址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红色文化传承项目及载体,规范有序开展以红色文化传承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活动,建设红色旅游目的地。

围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强合作,让革命老区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革命老区大多是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要结合对口合作,促进革命老区城乡加快发展,使其跟上现代化建设步伐。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东部城市消费市场大的优势,持续加强消费帮扶,推进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发挥革命老区人力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鼓励开展劳务合作,支持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节点城市、重要交通枢纽、现代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等,通过城镇“点”上的高质量发展带动革命老区“面”上的高水平保护。

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合作,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基础支撑。革命老区大多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薄弱,是制约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主要短板。要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经济为引领,鼓励东部城市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间在5G、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加强合作。鼓励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开展对口合作,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支持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合作共建特色学科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作用,鼓励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支持开展重点医院对口合作,共建中西医优势专科,加强康养产业合作,支持共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合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革命老区大多位于山区,“红”“绿”资源交相辉映,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合作开展碳汇项目,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的基础上,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关停矿区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坚持绿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推动革命老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现代产业体系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要紧紧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实现产业兴、生态美、老区富的统筹兼顾。要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平台载体,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促进革命老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革命老区各类园区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引导支持东部城市社会资本到革命老区投资兴业,积极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如何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明确,结对城市和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机制,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所在省(区、市)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强化组织协调、明确工作分工、优化政策环境,东部结对城市和所在省(区、市)要在深化产业合作、重大项目建设、人才培训交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求结对城市要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由结对城市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结对城市可根据实际制定重点领域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和对口合作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对口合作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作时序和保障措施。

同时,《工作方案》还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既有专项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革命老区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这些政策将有力推动对口合作落地见效,有力推动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力激发老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下一步,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争取形成一批早期合作成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推动对口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记者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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