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浮梁:百姓家门口的公开庭审

近日,由江西省浮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案,在该县黄坛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黄坛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及当地数村民现场旁听。

2021年9月25日始,被告人张某某为稻田免遭野猪侵害,在元田组后垄坞山场安装“电猫”猎捕野猪,在通电前已告知周边村民。经国家电网认定,使用的“电猫”升压后输出电压为交流3300V,当有人、动物触碰到高压电线后,有致命危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对案件进行宣判。 

该案承办检察官说:“村民为保护庄稼,私自安装‘电猫’狩猎的事时有发生。为了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村民,把庭审现场放在案发的村庄开庭。”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今后绝不能再私拉“电猫”防野猪,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来源:正义网 江琪芳 姚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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