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至24日 鹰潭开展2022年夏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

关于开展2022年

夏季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夏季蚊蝇蟑螂消杀工作,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滋生地,进一步夯实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在前期进行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设施和药物准备等阶段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夏季集中灭蚊蝇蟑螂消杀活动,随后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转入常态化消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以及贵溪市、余江区、龙虎山景区等涉农县区政府所在乡镇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街办社区、农村乡镇村委会同时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如遇雨天活动时间顺延)。

三、责任分工

各区(市)、各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原则,按照职责管辖范围,做好本地本单位的灭蚊、蝇、蟑螂工作。各居民区(乡村)的灭蚊、蝇、蟑螂工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组织,社区(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落实责任。

(一)集中办公区(鹰潭经济大厦)及其周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消杀工作;

(二)未在集中办公区办公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做好本单位所管辖区域内的消杀工作;

(三)各单位督促指导好下属单位的消杀工作;

(四)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好乡镇村委会(街办社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杀工作;

(五)市疾控中心要做好集中消杀前、后监测,并做好活动的效果评价、上报工作,为全市病媒生物防治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六)重点部位实行包干责任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集中消杀工作。

1.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城区公厕、绿地、广场、公园的集中消杀工作;

2.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在建工地、有物业住宅小区和污水处理厂的集中消杀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对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的集中消杀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对各类专业市场、商超、再生资源回收站的集中消杀工作;

5.市卫健委督促负责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四小行业及中心城区公共外环境的集中消杀工作;

6.市农业农村粮食局负责督促指导屠宰场和粮库、粮站的集中消杀工作;

7.市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场馆、娱乐场所、星级宾馆、网吧的集中消杀工作;

8.市教育局督促指导各级学校及市各类院校的集中消杀工作;

9.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客运汽车站和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集中消杀工作;

10.市公安局负责督促各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等单位的集中消杀工作;

11.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全市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流浪人员收容留置站等单位集中消杀工作;

12.市体育局负责督促中心城区各体育场馆集中消杀工作;

13.市人防办负责督促指导防空洞、地下停车场的集中消杀工作;

14.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类企业的集中消杀工作;

15.鹰潭车站负责做好火车站和高铁北站的集中消杀工作。

四、方法措施

(一)室内施药时间

1.统一施药

6月22日晚7时整,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或使用气雾剂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

2.集中施药

6月22日至6月24日开展集中补充施药,确保室内蚊、蝇、蟑螂杀灭。 其他时间根据室内蚊、蝇、蟑螂活动情況精准施药。

(二)室外施药时间

鹰潭市区建成区公共外环境场所的背街小巷、下水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蚊蝇孳生的水体与孳生地等公共外环境的灭蚊、蝇、蟑螂工作,由鹰潭市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按照统一时间分片进行消杀,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杀前后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价;各区(市)、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辖区内其他外环境的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重点是窨井盖、沟渠周边,花圃草丛、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点)、果壳箱等部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标准《病媒生物控制水平》的要求,督促指导好集中消杀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集中消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创建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为预防误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在集中消杀期间,请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喷药设施,远离喷洒场所,不要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请看管好家中的小孩、老人、精神病患者及宠物。一旦发生误食,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救治。

(四)各单位要详细登记药物品名、数量、消杀区域等,并整理收集有关集中消杀活动照片,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于活动结束后一并上报到市创建办。

鹰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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