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今视频讯 近日,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6月15日起,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贷款额度由以前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70万,首套首付最低比例降至20%。

通知提到,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增至7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存贷挂钩”倍数值取20;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本地单缴存职工贷款政策执行。在县(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应政策不变。

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按20%执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按30%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及时发放贷款。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支持缴存职工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记者彭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