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女职工可享受188天产假!

近日,《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修改后正式公布,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女职工生育可享受188天产假。


新版《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


  •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其中,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原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此外,修改后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节育、绝育和复通手术统一表述为计划生育手术。




来源:央广网
编辑:刘彬
邮箱:cjbxmt@163.com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