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减速不避让,新余一男子驾车撞倒行人后扬长而去!

车让人,人快走。时至今日,礼让行人已成风尚。但在其中,还有零星不和谐的音符,打断了斑马线上的生命律动,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7月31日19时许,在新余市仙来大道举学路口,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与正在斑马线上通行的行人发生碰撞,事故致行人受伤。但令人意料不到的是,摩托车驾驶人在事发后竟驾驶涉事车辆逃离现场。

交警城北大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通过大量摸排走访,最终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廖某某。8月4日,民警前往廖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廖某某对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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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一条条互相平行的线。是行人的生命线,驾驶员的警戒线,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是文明行车的社会道德,更是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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