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女子强戒所: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 积法治之势 推动戒毒工作法治化发展行稳致远

近年来,江西省女子戒毒所聚焦增强法治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戒毒质量,对标江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创建指标体系(2022年版),有力有序开展场所法治建设工作,为戒毒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政治引领思想动员   为法治场所创建吹响“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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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切实将推进法治场所创建作为推动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有效载体。二是学习效果再提升。以政治轮训为契机组织民警学习研讨,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上做到一人不少、一刻不停、一项不漏、一个不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上来。三是工作目标再明确。细化法治场所创建九大类70项指标,落实对应单位部门,确保每一项任务的完成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四是领导机构再优化。组建法治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动态调整优化领导机构,确保党政主要领导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承担主要责任,构建闭环责任链条,层层传导责任。

制定方案完善体系  为法治场所创建画好“坐标轴”

一是始终突出一个前提。法治建设工作始终以确保场所“六无”为灵魂,聚焦主业主责,着力实现“党委依法决策、民警执法规范、文件制度合规、监督体系完备、场所安定和谐”奋斗目标。二是严格遵循一个总纲。以《江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江西省戒毒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戒毒法治场所创建工作的通知》为遵循,引领法治场所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确保不偏向、不走形。三是科学制定一套方案。修订完善法治场所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下发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等一整套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清晰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预定目标、责任要求、基本路径、时间进度、时限规定,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规范执法严格审核  为法治场所创建拧紧“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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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现科学决策。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党委会议研究议题履行逐级审批程序,提请会议决定事项的单位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向有关专家和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等,确保决策更科学。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全面推行戒毒执法审核制度,对戒毒人员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期限、变更戒毒执行方式、戒毒人员表现奖惩等进行法制审核,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三是建好法治队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管理的通知》,给18名法制员颁发聘书,不断增强法制员的履职责任感和荣誉感。四是用好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场所建设智囊作用,确保戒毒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公正性。上半年,审核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等20余份,有力维护、保护场所和戒毒人员合法利益。五是开展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戒毒执法检查活动,定期通报法律文书制作存在的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每周不少于四次网络巡查。截止目前,实现戒毒执法“零投诉”。

执法记录全程留痕  为法治场所创建筑牢“防火墙”

严格执行《江西省司法行政戒毒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特别是对涉及戒毒人员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和执法处所,用文字和音像设备进行全过程执法记录并集中储存,实现戒毒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切实加强基础工作  为法治场所创建添上“新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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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办理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紧紧抓住执法主体适格这个根本,对全所在职在编民警执法资格进行审验,完成执法资格证、执法监督证的换证工作。持续推动落实民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严格落实执法权责法定。严格按《江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执法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单位部门和各执法岗位职责,确保执法权责法定。严格学警的角色定位,落实辅助地位。三是全面推进所务公开工作。依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戒毒人员公共活动区域等地公开戒毒法律法规以及戒毒执法主体、权限、依据及涉及戒毒人员切身利益的奖惩等信息。四是规范戒毒执法文书制作。全面、规范落实《江西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管理办法》,举办戒毒执法文书制作业务培训会,加快推动从“执法审批”到“执法办案”执法理念转变。五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申请、学校等积极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六是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商场、行政单位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受众面超过2万人,社会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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