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21项重点任务!江西发布深化医改重点工作 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从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1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

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

加快推进4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落实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政策清单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3所“辅导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尽早创建。加快建设4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加快推进九江、赣州、上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医疗集团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率先在全省形成经验。

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乡镇卫生院首诊能力。全面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区域或医疗联合体内合理就医。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落实季调度、年通报制度,及时跟踪评估各地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进展,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扩大采购范围,力争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指导各地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省40%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工作,DRG付费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探索实行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薪酬形式。

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推动地方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推进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重点做好监测预警、人员排查、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等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科学精准务实高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结合慢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卫生城镇创建、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健康江西行动示范市、县建设活动。

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遴选部分地方和省、市、县级医院先行先试,积极发挥高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

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投入保障水平。

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健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和标准规范,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遴选、上下级用药衔接等的重要依据。

积极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赣江中药创新中心等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定制药园”项目建设,统筹推动热敏灸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

积极实践精准医疗理念,整合协同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精准医疗综合创新平台建设,有效开展精准医疗临床研究与应用,重点聚焦在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代谢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病、免疫性疾病、肾脏病、传染病、地方病和遗传罕见病等领域。

推动出台我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养老服务等医养结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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