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2亿元!为小利卖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 丰城一男子被刑拘

“听朋友说卖卡无本生利”

“收别人卡卖可以转手挣中间差价”

“我知道是违法,但又抵制不了诱惑......”

坐在审讯室里的男子刘某平向民警供述

他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经历

日前

荷湖派出所根据断卡线索

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

刘某平(49岁,荷湖乡人)

经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在明知他人

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活动

仍将自己及他人共8套银行卡

(含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信息等)

非法出售给他人用于从事

网络赌博、洗钱、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刘某平共计非法获利9千余元

而这8张银行卡在短短四个月内

进出交易资金共计123423828.22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已被依法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

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请及时举报!

贪图蝇头小利,触犯法律红线!

以身试法,终将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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