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鹰潭市结合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鹰潭市城镇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11月2日,由鹰潭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联合召开《鹰潭市城镇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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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市民政局多渠道了解,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该局修订《鹰潭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对因疫情、旱情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导致在就业地生活困难人员,放宽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施“小额先行救助”,进一步明确了急难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和特别救助各种的救助程序、标准和范围。截止目前,为713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38.624万元,其中,急难救助3514人次363.46万元,为86名遭遇特别重大困难的对象发放特别救助资金208.6万元。

同时,鹰潭市医保局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到特困人员按100%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低保对象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按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按5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极大的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鹰潭市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立足自身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完善城镇低收入人口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加大政策实行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人口家庭住房困难,让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住房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困难群众共有6955户,符合廉租房申报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共有2395户,全部保障到位,其中:实物配租保障家庭2052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343户。(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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