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已筹集建成25个项目、4160套 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

今视频讯 11月23日,记者从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安市以城区常住人口未达到100万的人口净流入城市,被江西省政府确定为鼓励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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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摸底调查,并听取各单位、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其次综合考虑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发展水平、土地资源条件、人口规模和流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在仔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我市编制了《吉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规划(2021—2025)》,“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850套(间),其中2022年4000套(间)、2023年3405套(间)、2024年3360套(间)、2025年3085套(间)。

据悉,吉安市还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积极出台了《吉安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明确保障对象为城区无房且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建设标准以不超过70㎡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租金。吉安市制定了《吉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以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项目落地。同时,吉安市住建局和吉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上级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建项目按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既有项目(改造改建)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截至目前,吉安市已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5个,建设(筹集)房源4160套(间),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3.9%。(记者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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