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医保缴费还剩半个月,错过将影响享受待遇

眼下,九江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缴费进入倒计时。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统一部署,居民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逾期将影响2023年的医保待遇。

2023年九江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610元/人,合计960元/人。参保人可使用以下方式缴费:1.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税费服务”缴费:2.关注“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 --“居民医保缴费”缴纳居民医保:3.使用微信“生活缴费”,进入“社保医保”缴费;4.关注省农信社、农行等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5.点击赣服通(支付宝)“社保缴费”进行缴费;6.到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各办税服务厅、有关银行进行柜面缴费;7.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窗口代办代缴。

根据规定,在集中征缴期内(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费,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一日“断保”,除了特定人群,即便在2022年12月31日后补缴,从缴费之日起90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自理,市医疗保障局提醒,为避免影响参保人的医保权益,请还未参保的居民及时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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