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社会救助这十年成绩斐然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今视频)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余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完善制度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用实干实效推动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兜住兜好兜牢了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2022年12月30日,新余市民政局召开“新余社会救助这十年”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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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围绕中心、融入大局,兜底脱贫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目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稳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会同21个成员单位合力构建集成高效的城镇解困脱困政策体系,全市6545名城镇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这十年,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日趋完善。这十年,市民政系统结合新余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新余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关于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新余市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新余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等文件。按照生活困难程度构建了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体系,对突发困难对象按困难程度进行分层次临时救助,基本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这十年,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跨跃提升。这十年,市、县两级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了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支出2.21亿元,比2012年的1.05亿元增长110%。2022年城镇低保标准由2012年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36%、253%。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80元、780元,较2012年的220元和180元分别增长390%、333%。

这十年,夯实基础、提升效能,困难群众保障机制坚实有力。依托“数字民政”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归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信息,以便根据困难类型和致困原因分类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在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提出救助方案,推进审核办理。推广“赣服通”社会救助移动端申请,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授权两种方式推进社会救助指尖办。开通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针对因疫、因灾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及时予以救助,全力确保兜住底、兜好底、兜牢底。

这十年,服务民生、纾难解困,“过节难、余也难”专项救助不断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创新开展过节难、疫情“余也难”专项救助,对因患重特大疾病、遭遇突发事故或疫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拨打一个电话就可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保5个工作日,突发情况1至2日内给予200-300元的生活物资救助或临时救助资金。从2017年实施以来,节日期间救助困难群众2.88万户次,发放米、油、肉等救助物资106万余斤,折合资金763万元;2020年以来疫情期间专项救助惠及困难家庭397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或爱心物质包 119.7万元,取得了群众得实惠、党得民心的良好效应。

下一步,新余市民政系统将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为契机,切实强化使命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不断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实施温暖救助、主动救助、综合救助,给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效服务和更有力帮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全面建设幸福新余贡献更大力量。(胡玮 通讯员:罗来兵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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