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 3只康复野生动物回归大自然

今视频讯:2月16日,赣州市林业局联合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对3只被救助后康复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秃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斑头鸺鹠各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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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赣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看到,一只1米高的秃鹫乖巧地站在笼子里,不时转动脑袋观察周围的环境。秃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食腐动物,免疫能力非常强。另一边,两只小猫头鹰瞪着铜铃大的眼睛,配上花斑羽毛显得格外呆萌。这两只被救助的小猫头鹰,一只学名为“领角鸮”,另一只叫“斑头鸺鹠”,属于猛禽类,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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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胡笑言告诉记者,1月10日晚,大余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送来一只秃鹫,经初步判断,这只秃鹫可能因为迁徙路线偏离、食物匮乏导致体力不支而落单;1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六,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送来一只领角鸮,因翅膀肌腱拉伤无法飞行;2月2日,于都县公安局罗江派出所送来一只斑头鸺鹠,经检查,这只斑头鸺鹠因受到撞击导致眼鼻出血,工作人员为它止血消炎,并买来新鲜精瘦肉等食物,精心喂养,悉心照顾。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后,秃鹫、领角鸮和斑头鸺鹠的体力逐渐恢复,均具备了野外放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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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归现场,工作人员将装有秃鹫、领角鸮和斑头鸺鹠的笼子轻轻打开,这三只“大眼萌”拍着翅膀,顺利飞回了大自然。胡笑言介绍,将救护康复的野生动物及时放归自然,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若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今视频赣州钟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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