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吉安市实施临时救助2.22万人次

今视频讯 2月23日,记者从吉安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临时救助政策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吉安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托底线、救急难、防返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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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吉安市临时救助标准均按省级标准执行。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1650-3300元);支出型临时救助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4150-9900元);特别救助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9900-39600元)。

2022年,吉安市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实施临时救助2.2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41%。

疫情期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吉安市组织基层工作力量,通过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全面排查病、残、儿童、老年人,以及失业待家人员,及时掌握家庭基本生活状况,建立排查台账,精准施救。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向物质获取困难的救助对象开展实物救助,对遭受特别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实施救助。据统计,2022年,共为4834人因疫遇困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5.9万元,对695人因疫失业造成基本生活暂时性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9.9万元。(记者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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