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加强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清明、五一是森林防火最为紧要的关健时期。连日来,新余市渝水区全力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维护林区稳定。

全面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清明、五一期间,农事用火、民俗用火高峰交织叠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该区牢牢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分片包干和林长制“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该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规定,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减少野外用火。林业、应急部门结合“平安春季行动”,创新形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让群防群治的防火理念深入人心。新余日报社、新余广播电视台及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刊播(发送)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标语、短信;中小学校安排一堂森林防火、文明祭扫专题公益课,让小孩子影响大人、学生教育家长。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禁止非法祭祀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乡镇积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林区巡回宣传督查,乡村书写固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向林区居民和进入林区的各类人员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控。清明、五一期间,该区停止炼山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引导和劝阻民众在焚烧点内定点集中烧香、烧纸钱、燃放爆竹和焚烧其它祀祭用品。突出抓好重点地段和城镇、村庄周围的防火工作,抓紧组织力量维修和开设防火线,加强巡山护林,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巡山员要全面到岗到位,划分片区,落实责任,各重点部位和进山路口,加派人员,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和打击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清明、五一期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派人到责任片区,对各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严肃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该区要求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清明、五一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不能离开辖区,并确保通信畅通,Ⅲ级以上天气,乡村干部要下到村组开展防火宣传和火源巡查。各级应急值班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核查火情热点,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区应急值班室报告,不得迟报瞒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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