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保健院获评江西省妇幼健康中医药特色单位

6月6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公布江西省妇幼健康中医药特色单位名单,省妇幼保健院以总分排名第一的成绩获评江西省妇幼健院中医药特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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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妇幼中医药文化,进一步推进我省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工程,丰富我省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内涵,提升我省妇女儿童中医药服务获得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开展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于2023年4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组织江西省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工作,经单位自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推荐、专家集中评审,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泰和县妇幼保健院等13家单位获评江西省妇幼健院中医药特色单位。

今后,省妇幼保健院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加强专科建设,带动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多途径推广中医药知识和理念,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沉下去”“走出去”,让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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