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逾7000万元

记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九江市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级补助资金7021万元,其中租赁住房保障补助12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3934万元、棚户区改造补助2958万元。

据悉,今年,九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530套;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431户,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12360套,涉及市中心城区、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共青城市、德安县、瑞昌市、庐山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等地。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89个,涉及2786栋房屋、51907户居民、4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中心城区、德安县、永修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彭泽县、共青城市、湖口县、修水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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