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网信办依法对某APP运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今视频讯:近日,赣州市网信办依法对属地某App运营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各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赣州市网信办巡查发现,属地某App涉嫌违法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依法予以行政立案。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远程勘验、抽样取证、笔录问询,查明:该App存在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未严格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行为,侵害注册用户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赣州市网信办对该App运营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各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赣州市网信办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义务,从严整治互联网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和维护网民权益。

(江西广播电视台今视频钟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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