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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层是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是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怎么可以用于你们办公用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某综合体物业公司,违法占用避难层设为办公场所,被消防部门依法予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市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一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为节约成本非法占用综合体避难层,用于物业公司办公。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避难层内被物业公司分隔为大小不一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里面摆放了办公座椅,甚至私自接通电源,用于电脑、电视机、灯光等电器设备,公司30余名职工正在办公。
“在避难层设置会议室,影响楼上人员疏散避难,使得原本安全的区域不再安全。”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阮文表示,该物业公司严重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避难层不仅不能发挥原有作用,而且可能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针对物业公司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停止办公,将公司搬至安全楼层,并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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