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宜春市上高县:企业“投资者绿卡”为优化营商环境点燃助推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企业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关心企业、支持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上高县金融与营商服务中心结合县“三比三争三赛”活动,围绕营商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根据该县实际情况,出台了《上高县企业“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为优化营商环境点燃助推器。

持卡企业享受优惠多。结合该县的实际优惠资源,从健康体检、子女教育、领办帮办服务、开辟县级领导与持卡企业联系通道、停车优惠、景点旅游优惠展开,优惠待遇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申办企业行业范围广。从纳税、年营收入和企业获得专属荣誉称号三大方面为主要设置门槛依据,涵盖13个行业,分为两个层级,拟定达到条件的企业可申办2张、5张绿卡,申办标准择用一套,不可叠加,三年内不予调换。

申办流程简易又便捷。一是资料获取渠道多。通过3种渠道获得上高县企业“投资者绿卡”申报表,分别是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和上高县监督服务保障平台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上高县营商办领取;二是申办材料“一次办”。在企业准备好申办“绿卡”的材料后,由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确认无误,对不方便来交材料的企业可通过邮寄方式或者中介单位帮代办,最大化优化办理程序,节约办理时间,提高效率。特殊情况可容缺受理。

严格管理“绿卡”使用权。一是公开办卡企业动态信息。对获得绿卡的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和赣服通进行公示,每年进行审核备案一次,对逾期或经审核备案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收回、注销,并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二是明确持卡人使用权。“绿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转借他人使用无效;三是规定“绿卡”资格限制条件。违法犯罪必将取消资格,对持卡人所属企业且持卡人负主要责任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持卡人已经离职或离开上高县区域工作的、其他严重违法情形,其中符合一条将取消持卡人资格;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有权收回注销该企业之前发放的“投资者绿卡”,且三年之内不予重新申办。四是市县两级绿卡待遇“一卡通”。办理了宜春市级绿卡的企业同样也享受县级绿卡优惠待遇,可不重复办理。

上高县政府始终把全县企业和企业家朋友当作“自家人”,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精细服务,努力办好“自家事”,为其打造高品质的宜居、创业、政务和人文环境,政企“双向奔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赵莹、黄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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