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8月18日,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余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并依据省政府发布通知之日起正式实施。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地管理办法》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实施范围是新余市辖区内的集体土地,旨在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调整遵循调幅适中、同地同价、程序合法、平稳过渡等原则,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技术规程经县级测算、市级综合平衡、省级综合平衡、公开听证、县市两级政府审核确认、省级专家评审验收等环节制定,步骤严谨,程序合法。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综合考虑了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面积加权平均测算,方法科学。调整后新余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为42374元/亩,较上轮38412元/亩提高了3962元/亩,增幅为10.31%。每个测算单位的区片数量基本控制在3个以内。由上一轮的14个片区调整为10个区片(其中Ⅰ区片4个、Ⅱ区片3个、Ⅲ区片3个),进一步缩小了地区之间征地补偿标准的差距。
本次调整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标准也进行了提高,由原来的每亩不低于6000元提高到每亩不低于1万元,切实解决基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资金不足的问题。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较好地处理了保障发展用地与维护群众权益的关系,实现了新旧成果平稳过渡,有利于推动新余市征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傅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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