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110吗? 一只鸟飞进我家店里一直不走,能过来看一下吗?”
近日,奉新县公安局澡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石溪管委会石溪街某超市内有一只“怪鸟”低飞盘旋,请民警帮忙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在现场发现一只形似鹰类的鸟伫立在商店货架上,不时在店内低飞盘旋,疑似受到了惊吓。民警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与居民合力将其控制。
民警在细心检查后,并未发现这只鸟受伤,于是便把其带回所里,同时找来食物和水进行喂养,并积极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经鉴定,此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为中小型猛禽。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苍鹰恢复良好,符合直接野外生存的条件。于是,民警将其带至树林进行野外放生。
近年来,奉新县甘坊镇、柳溪乡等山区乡镇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逐步增加。
奉新公安局和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广大群众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请主动向辖区公安机关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举报,用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安全。(余冲 金星 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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