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历来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为加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增强全民建房安全意识,结合宜春市开展的“三比三争”活动,上高县蒙山镇积极推动探索农村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
镇、村网格员巡查农村建房安全
加强组织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
依托镇、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以镇为第二级网格,成立以镇自建房安全工作小组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整体自建房安全工作。以行政村划分为第三级网格(小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巡防队员、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检查、宣传等,由镇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职责片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明确职责人,定期开展自建房安全检查、进行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
健全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依
蒙山镇制定了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把辖区内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检查、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自建房安全职责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培训和巡查,提高网格员的业务水平
一是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各村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村民自建房安全意识,逐步建立镇、村为一体的两级培训网络;二是每月开展自建房安全巡查。镇自建房安全工作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对镇、村自建房安全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整治措施的自建房进行核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定期开展自建房安全检查。镇、村确定每月的20日为自建房安全检查日,检查小组对职责片内所有的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狠抓落实,建立严格考评制度
推进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各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把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镇、村、各站所年度考评重点,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村、站所进行通报表扬,对动作退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镇年度考核体系。
下一步,蒙山镇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完善工作细节,做出蒙山特色的农村自建房屋管理工作经验。为蒙山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人居安全环境。(胡孝平、袁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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