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新余市国资委作为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执行者和财务总监的管理者、监督者,近年来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在财务总监的定位、管理、监督、工作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下狠功夫,花大力气,取得了可喜成绩。 9月27日,新余市召开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财务监督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同时,市国资委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持续推进财务总监委派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监督。截至目前,市国资委对共向市投控集团、市国资公司、市数投公司、市露林公司、新粮集团、市担保公司、新鑫工贸公司、市国盛公司等8户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委派覆盖面占直接监管企业的80%,监督队伍不断壮大。从实行委派制度的企业资产总量、经营状况看,至今年6月份,8户企业的资产总额902.05亿元,净资产369.21亿元,营业收入16.96亿元,分别占市属企业的94.34%、94.02%和81.53%,几乎覆盖了市属企业的全部资产和经济运行。
管理方式不断改进。2021年,按照《新余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国资委对财务总监实行统一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和薪酬分配系数,打破了原来由派驻企业确定财务总监考核等级和薪酬水平的一贯做法,提高了财务总监归宿感、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监督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了《出资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报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财务总监每月按时报送报表,能够及时掌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情况;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财务总监能够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和专题调研,并及时提交专项报告,且能够督促企业整改,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财务总监的工作报告越来越规范,建议措施越来越有针对性,监督质量越来越高。
通过不断努力,财务监督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截止2022年12月底,7户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97%、9.36%、54.04%和288.74%。(傅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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