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丰城市财政局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该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奖罚机制有保障。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考评奖罚机制》,利用环保整治专项切块资金,对未发生火点的乡镇(街道)进行奖励共计150万元,对发现火点的乡镇(街道)进行罚款共计105万元。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考核机制》,市财政安排拨付236万元作为空气质量考核奖励资金,其中奖励一档乡镇(街道)10个共计144万元,二档乡镇(街道)17个共计92万元,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罚款,在年终财政结算上解市财政。
二是空气监测有保障。强化空气质量监测,提升空气监测监控能力。2023年1-9月累计拨付220万元,用于全市3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第三方运维服务和专家管控服务,引入专业技术团队,扩大空气质量监测范围,大力支持构建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三是资金监管有保障。抓实环保整治资金监管,确保使用效益。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结果为导向,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范围,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努力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强化财政政策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引导作用。(丰城市财政局 彭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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