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大典型案例

今视频讯 近日,从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吉安市某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关企业违法排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据悉,该案例是江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入选的首例案例。

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吉安市某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企业环境污染严重,园区企业长期违法排污,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吉安市建立市县联动联查、部门通力协作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园区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宣传、磋商力度,推动赔偿义务人从“不想赔”到“想少赔”再到“主动赔”,自觉履行赔偿义务;聘请鉴定评估机构结合排污方式、特征污染因子以及实地损害情况,确认受损沟渠长度2.41公里,受损河道长度约6.1公里,受损农用地面积共计约1458亩,受损林地表层土壤面积4705.8亩,精准量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861.77万元,为江西迄今为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大案例。

为避免生态环境损害扩大,吉安市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采取休耕 生物治理措施,率先对500余亩耕地按季节轮种油葵、油菜(非食用作物),对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吸附。下一步将进一步实施受损沟渠沉积物修复、农用地安全利用修复等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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