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简介】
张某生于2023年3月15日向张某广借款,现金支付,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2023年8月15日还清,中途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再次借款,提供原告与被告的转账记录与聊天记录,中途被告归还了原告一些本金,剩余本金约定8月底归还,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多次借故拖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未还本金,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请求凤凰街道鸿运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鸿运社区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庆春收到调解申请后,在第一时间联系了被申请人,确认了事情经过是否属实。被申请人如实将借贷经过告知,并讲述了自己当下的困难,为缓解双方矛盾与分歧,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分别与双方沟通敲定一个时间双方进行面谈。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态度缓和下来,最终达成一致。申请人当场签订了还款承诺书,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凤凰街道以“三比三争”活动为抓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矛盾纠纷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鸿运社区 张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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