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践行动】江西丰城:完成离任“两老”生活补贴及养老津贴审核发放工作

为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困难“两老”人员的基本生活,助推“三比三争”活动走深走实,近日,江西丰城对全市471人次离任“两老”发放了养老津贴及定额生活补助255.67万元,其中:定额生活补助240.99万元、养老津贴14.68万元。

该市自2022年1月1日分类分档提标以来,坚持落实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对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指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指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离任“两老”定额生活补助及养老津贴。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干部或职工的,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该生活补助。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不得享受该生活补助。

根据省市政策规定,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定额生活补助按同一标准,分三档发放:第1档,任职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第2档,任职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第3档,任职20年及以上,每人每月460元。同时,对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按社保政策不属参保对象,实行养老津贴,村(社区)书记、主任分别按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65%和60%计算。(丰城市财政局 徐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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