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奉新:火灾无情引纠纷 调解有情化干戈

近日,奉新县会埠镇老娘舅通过调解形式成功化解了因一场火灾引发的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着火了,着火了”!伴随着浓烟,会埠镇群众涂某发现自家一楼燃起火光,于是赶紧叫醒家人往楼下跑,从后门逃离了火灾现场,并拨打了119消防电话前来灭火。

据悉,涂某一家当晚在一楼围在桌子旁边烤火,小太阳烤火器正放在桌底下,为了保暖,涂某家还在桌上放了挡风棉被。涂某全家上二楼睡觉时却忘记关掉电器,由于火炉温度过高,遂不慎起火。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是家具、电器以及屋内财物大部分被烧毁,内墙也被熏黑,经济损失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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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栋房屋不是为涂某本人所有,而是向本地居民喻某承租的。房主喻某得知情况后,来到火灾现场查看损毁情况,于是提出赔偿8万5千元的条件。承租人涂某表示发生火灾是意外,自己损失惨重,赔偿金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喻某则认为涂某缺乏调解诚意,争吵愈演愈烈,多次私下协商无果,遂来到镇政府请求调解。

会埠镇主要领导得知情况后,组织以张顺华为主的调解队伍和社区书记深入到火灾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前因后果,明晰财产损失状况,并找到镇消防大队进行火灾事故认定。在此期间双方就火灾事故引起的损失仍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现象。

调解员于是组织双方前来镇调解室进行协商,张顺华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尝试“熄灭”各方的心头之“火”。张顺华先是对涂某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随后清点房屋财产损失明细,从“法、理、情”入手,多管齐下进行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彼此多一些理解,帮助他们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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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在调解队伍的主持下,涂某同意清理房屋,给予7万5千元整的赔偿数额,并当场完成了微信支付,双方就此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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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调解员在平等自愿原则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照顾好双方利益诉求,发挥调解职能灵活的特点,巧用人民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并给当事人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警示课,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胡乙如 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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