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提升污染防治综合监管效能,3月7日,宜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潘海带队,召集樟树水路执法大队、樟树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共同开展港口、船舶防污染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随机对港区停泊船舶进行了登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储存柜、生活污水旁通管路铅封盲断状态、船舶防污染各类证书文书填写情况以及燃油供油单等,仔细核对了船舶交付污染物电子凭证,并向船员宣传船舶使用岸电、使用合规燃油等防污染相关政策法规,督促船舶务必做到污染物“船上存储、到岸交付”。随后,又实地查看了樟树江边码头,重点对码头堆厂、装卸作业区、沉淀池等场所的防污染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记录台账进行检查,要求码头单位有效落实港口防污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不断加强对港口污染的监控和治理。
今后,该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港口、船舶防污染工作的执法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港口、船舶各类涉污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港口、水域环境清洁。(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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