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林业局开展清明前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清明、五一假期将至,气温迅速升高,随着民俗祭祀、农事用火以及踏青旅游,进山入林的人员骤增,从而导致火源增多,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加大,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萍乡市林业局派出了三个督导组深入乡镇(街)、村和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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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高亮率队在湘东区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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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瑚率队在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督导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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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副局长曾庆国率队在莲花县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在各地的督导中,检查组强调:思想认识再提高,压实防火责任。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严格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要遵守火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现象,对延误灭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火源管控再强化,加大巡查力度。要严格按照“五个禁止、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全面停止炼山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强化对“老、幼、痴、傻、聋”五类特殊人群的精准管控,落实监护人责任。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增设防火检查站,增加巡护人员,加大巡护密度,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宣传引导再强化,提升防火意识。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文明祭祀,把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到林区一线、落实到村户人头,确保林区防火深入人心。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追责查处情况,提高司法威慑力,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法律意识。(萍乡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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