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邻里纠纷无小事 法官调解化干戈

“本来闹到这份上我和楼下已经无法相处了,多亏了法官为我排忧解纷!”在一起名誉权纠纷成功调解后,当事人任某这样对法官说。

任某和吕某是新余市某小区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业主,吕某住楼下,因楼上的任某家中小孩肆意跑跳总是发出声响,影响家里小孩写作业,多次找任某商量又遭到顶撞,一气之下就在小区微信群里对任某及其孩子侮辱谩骂,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任某在4月初直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吕某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收到传票的吕某不甘示弱,也向法院提交了任某噪音污染要求赔偿10000元的反诉状。

在高楼住户日益增多的今天,像这样的邻里纠纷层出不穷,俨然已经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然而究其原因,却往往是由一些细小的琐事引起,在当事人的情绪推动下雪球般越滚越大。要处理这些矛盾,需要在“小事”阶段就及时化解,以防变成不可挽回的“大事”。 

2024年4月12日,承办法官前往该小区,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该案进行调解。法官分别找到任某和吕某,重点谈了三个方面:承办法官告知吕某,起诉噪音污染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噪声且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进一步释法明理后,吕某因没有相关证据,最终放弃反诉请求。在和吕某的沟通交流中,法官让她站在对方的角度,切身处地想想在90多人的大群里被人用污言秽语辱骂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感受,进而让吕某认识到了自己侵犯了对方名誉权的事实,并同意公开道歉。法官最后找到任某,告知她,孩子跑跳的声音确实会影响吕某及其即将高考的女儿的学习生活,任某自己也有一双儿女,于情于理,她都应在对方公开道歉后,也在群里公开保证今后对子女严加管束。对此任某表示同意,并放弃了对吕某的赔偿请求。

最终,在中午12时15分,吕某在该微信群里发布道歉声明,12时25分,任某在该群中做了严加管教子女的保证。

邻里纠纷虽说是“小案”,但是对老百姓来说确是闹心事,邻里之间和谐相处不仅事关个人幸福感,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渝水法院将进一步树立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小案”办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小案”中实现公平正义,获得实实在在的司法幸福感。(匡晖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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