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推进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

初夏时节,横港河两岸水草随风起舞,宽阔的河面上,河湖保洁员正在清理水上漂浮物。该镇乡级河长柯尊堂说:“全镇共聘请了9名河湖保洁员,我们将定期对河面水上漂浮物进行打捞,还百姓一河清水。”近年来,瑞昌市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处处呈现一幅“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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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有责,河湖管护“出实招”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长江堤上放眼望去,新砌的江石整齐划一,河滩上竹叶柳随风摇摆,清澈的江水,满绿的江堤,徜徉于江滩生态公园,犹如“人在画中游”。

江边工业园区塔吊林立,沿江企业比肩接踵。工业的繁荣并未忽略沿江生态的保护。在新洋丰码头作业区,工人师傅们正在拿着铁锹和钳子清理河滩上白色垃圾。企业相关负责人陈载宇告诉我们:“保护河湖生态是我们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每半月会组织员工清理码头作业区滩涂上的杂物。”这是瑞昌市推行企业河长的一个缩影。2023年,瑞昌市共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196名,配备基层河湖管护和保洁员244人,全年巡河(湖)8448次,督导发现并解决问题1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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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负责,河湖管护“出硬招”

在长河螺丝港段,一台台钩机正在挥舞着作业臂,正在对侵占行洪区域内的非法圩堤进行清除,恢复河道行洪面积10万余平方米,确保了汛期长河河道行洪安全。

为切实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瑞昌市始终坚持建管并重、综合施治,强力推进“河湖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及“河湖长 警长”保护机制,建立“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2023年,市河长办联合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港航、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持续开展“清河”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1处,其中清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5个,拆除非法矮圩2处,拆除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4栋。同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涉水联合执法巡查11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办理生态赔偿案件15起,查处涉水案件5起,查处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案件49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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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尽责,河湖管护“出真招”

在瑞昌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人员按照分工各自忙碌着,挖掘机、打桩机等机械设备正在争分夺秒地赶工期进度。据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管网体系,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直排与管网空白区,补齐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的短板。”

为切实改善河湖生态,2023年以来,瑞昌市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精准制定“一渠(河)一策”方案,实施全境、全域、全要素系统治理。先后完成赛湖渠流域整治、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城区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到8万吨,生活污水收集率提高至43.29%。

提升水环境质量,系统治理是关键。瑞昌市河长办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14个专项整治,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排污口专项整治,先后完成2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和12个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实施农业面源治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成统防统治面积55.6万亩;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进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全年累计接收转运处置船泊垃圾40吨,生活污水187.9吨,含油污水1.87吨,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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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23年首次实现所有国考、省考断面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水质类别全优;水质综合指数3.3790,同比改善6.17%,全省排名同比提升15位。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2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聂栋良、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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