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宜春市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复议法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娜介绍了相关情况。
近年来,宜春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实质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至今,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6件,直接纠错行政机关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312件。该市8地获评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先进示范单位、1地1人分别获评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是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标对表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全力推进宜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市县两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为顺利衔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对管辖体制的调整优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工作服务场所便民利民。全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要求,市县两级均建成了“六室一厅”标准化场所,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全部通过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三是申请受理渠道全面畅通。全市市县两级通过公布行政复议机构工作地址、咨询电话、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渠道,共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195个、行政复议联系点133个和行政复议咨询窗口21个,实现了群众行政复议申请“零距离”。2021年以来,每年新收和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均在50%以上。
四是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凸出。结合市委、市政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要求,在综治中心设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有效统筹调动行政争议化解资源力量,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邀请检察院、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解,切实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近三年全市418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和解率25.8%。
五是复议纠错功能见行见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近三年共制发意见书87份,建议书18份,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行政案件败诉率和行政行为被纠错率快速下降,其中败诉率从2021年的19.2%下降到2023年的11.07%,纠错率从2021年的20.9%下降到2023年的14.19%。
六是服务中心大局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建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团,实地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近三年进园区、商会、企业300余次,累计提供精准行政复议法律咨询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办理涉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249件,直接纠错2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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