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效果,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立足于“学”,着眼于“严”,聚焦于“实”,落脚于“赢”,持续推动非煤矿山问题整改。
立足于“学”,深化成果,以成果转化为发力点
坚持问题导向,学习隔壁县市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做到全密闭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制定作息时间表,并严格按照作息表进行作业,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截至目前,该县关于非煤矿山投诉件共6件,与去年同期相对比降低了183.3%。
着眼于“严”,转变作风,以过硬作风为立足点
要求全局干部同企业家打交道时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饱满,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扎扎实实推进非煤矿山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共发现非煤矿山问题32个,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2个。
聚焦于“实”,服务大局,以为企服务为关键点
坚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监管理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由该局业务骨干讲解相关环保知识,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目前,该局已组织召开10余次业务知识培训会。积极推行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帮助非煤矿山纾困解难。截至目前,共走访重点非煤矿山120余家次,帮扶指导企业70余家次。
落脚于“赢”,强化担当,以政企双赢为突破点
推行“互联网+监管”,要求县内非煤矿山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并与县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减少对非煤矿山正常生产的干扰。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在线污染源监测工作,实时监控非煤矿山运行及排污情况,避免了因执法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对守信非煤矿山实行“无事不扰”,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自2023年以来,实行“首违不罚”案件2例。(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黄佳苹、熊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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