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高县林业局收到锦江镇派出所转交的一只野鸟。该鸟飞入锦江镇一群众家中,在群众报警后,锦江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鸟带回,并转交给县林业局野保站。经过确认,该鸟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白颈鸦。
林业局工作人员通过对白颈鸦体征仔细检查,发现白颈鸦精神状态较好,无明显外伤,具备野外放飞条件,随即林业局与派出所工作人员一起将白颈鸦带至野外树林放生。
近年来,上高县林业局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为保护该县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做出了积极努力,辖区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意识明显增强。下一步,上高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引导群众爱护自然、保护动植物、共同营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邓涛、游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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