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财政局:三步走加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

为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适时救助,近年来,丰城市财政结合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资金184万元用于全市国家司法救助。并通过强化资金使用效应加强对司法救助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救助适时效应

严格按照各阶段司法部门掌握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况,严格审核,快速拨付资金,使国家司法救助真正达到适时救助摆脱困境的效果,发挥较好的社会效应。截至6月,已使用本级资金对司法部门核审的35个案件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66万元。

资金使用监管

市财政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通过对项目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安全、合理、有效。同时,将评估结果应用到下年度预算安排过程中。通过近年来评估发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较规范合理。

实施行业监管

严格要求司法部门按照案例情况,救助标准,严格把关,并将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录入国家司法救助系统,包含救助对象、事项、金额等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构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屏障。(丰城市财政局 陈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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