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金溪县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加强中央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近日,金溪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财政部门对全县13个乡镇(区)开展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监管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抽取50%的乡镇(区)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上户核对询问等方式展开,查验是否与上报资料和发放资金台账是否一致及救助对象真实情况和政策符合性。重点核查资金发放到位情况,资金发放过程中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对实地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详细记录,对台账资料留存不够全面的乡镇要求及时查缺补漏、整改到位,并强调乡镇(区)要加强落实监督审查责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未实地检查的乡镇(区)采取集中查验,由乡镇(区)分管领导和灾害信息员携资料在局会议室集中检查,逐一核阅台账资料。
通过多种形式的核查,进一步把金溪县冬春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了心中有数,保障了冬春救助政策有效落实。(黄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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