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着力于完善水源地保护体系、创新水源地监管模式、筑牢水源地安全屏障,确保水质优良、群众饮水安全。
着力完善水源地保护体系,不断加强碧水管理规范化。制定印发了《上高县城区饮用水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城区饮用水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先后完成3个县级、1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批复。落实水源地应急处置责任,完成全县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库,构筑应急防护网。
着力创新水源地监管模式,不断加强碧水管理精细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水源地进行管理。建成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平台,将全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时反馈水源地环境情况,及时掌握水源地环境破坏情况。加强水源地日常巡查,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工作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巡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水源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填写巡查记录,整理成册。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10次,发现水源地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2个,其余正在整改中。
着力筑牢水源地安全屏障,不断加强碧水管理标准化。将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范围,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2024年以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强化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每季度到自来水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督促自来水公司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要求自来水公司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及时发现弥补水源地环境保护短板弱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黄佳苹、华琦)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