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难题,丰城市始终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措并举做好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丰城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持有丰城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已纳入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为丰城市救助对象,救助额度为入住定点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目前,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12人,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资金2.37万元。 

二是抓好抓实补贴发放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建设丰城市基本养老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构建人人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上半年,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355.88万元用于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惠及人次71176万人。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服务进一步服务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统筹安排助餐点运营补贴资金504万元用于丰城市老年人以及就餐困难、重病重残人群。(丰城市财政局  王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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