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全域生态修复按下“快进键”

近日,永新县人民政府与江西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域自然资源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投资合作协议》,标志着永新县生态修复工作由点到面实现全覆盖、按下“快进键”。

裸露的山体(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供图)

裸露的山体(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供图)

《协议》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办法》(赣自然资规〔2020〕1号)并结合永新县情实际订立。采取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委托省地产公司作为项目代建业主,全面负责项目的前期勘查、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实施等。坚持“利益与风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投资方通过生态修复项目中产生的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交易和废弃矿山土石料综合利用实现投资成本回笼和收益回报,产生的指标越多、交易的价格越高,实现的回报就越大。

永新因地制宜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供图)

永新因地制宜对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永新县自然资源局供图)

《协议》将全县辖区95个废弃矿山和裸露山体纳入了生态修复治理范围,因地制宜,分期实施。今年计划启动第一期共49个废弃矿山和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点,投资预算1.7亿元。

永新于2019年列入全省两个全域生态修复试点县(市)之一,为探索经验做法,该县审时度势、把握机遇,先行先试、大胆实践,于去年启动实施了三湾乡石口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该点融入井冈山精神和“三湾改编”红色基因,让昔日的绿山青山重获新生,又将打造成一座集生态与红色资源为一体的金山银山,为使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本土化积累了经验。(段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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